张红梅
发布时间:2023-09-11 10:4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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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医疗、护理、医技、药事、科研教学、学科建设等工作。分管医务部、护理部、门诊部(急诊科)、科研教育部、医学影像科、药学部、检验科、中医科、健康管理中心(临床营养科)和临床科室(内一科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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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医疗、护理、医技、药事、科研教学、学科建设等工作。分管医务部、护理部、门诊部(急诊科)、科研教育部、医学影像科、药学部、检验科、中医科、健康管理中心(临床营养科)和临床科室(内一科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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